大连德银置业有限公司44%国有股权及20519.83万元债权
2025-04-07
山东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大连德银置业有限公司44%国有股权及20519.83万元债权
山东-2025-04-07 00:00:00
山东-2025-04-07 00:00:00
大连德银置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及*****.**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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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连德银置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及*****.**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信息详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第**********号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第**********号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项目挂牌金额*****.**万元,其中,标的企业**%股权挂牌价格*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万元,若形成溢价为股权溢价。 *.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