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好鲜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子产路与***国道交叉口往东**米吉祥国际批发市场*区*****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郑州好鲜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
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水果类、坚果类、饼干类、肉食类、点心类、牛奶类、糖果类、果脯类、饮料类及其他相关货品。 |
每日新鲜,品质优,要配备美观大方展台并提供货品发放服务。 |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年学期结束,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决定是否选择续签合约。 |
每日新鲜,品质优,要配备美观大方展台并提供货品发放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镭、张舸、张伟、王文书、武海燕(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元,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总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郑州好鲜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元/次/学生,根据最终采购情况据实结算。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警察学院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新老***连接线紫荆山南路向南***米路东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号广汇国贸*区****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亚龙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龙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