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浙江-2025-04-07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滁州专区阅读次数: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号投资大厦*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小乐***********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田甜************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滁州国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贰级 |
||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盛小波 |
|
证书名称 |
机械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
投标价(元) |
*******.**元 |
||
工期 |
(一)塔吊预计租赁使用:*****(****)塔吊**个月、*****/***人货电梯**个月、 ***汽车吊**个台班、**/***挖掘机各**个台班,最终按实际租赁使用期限或使用台班量计算。 (二)租期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机械进场安装双方自检验收合格,并经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租金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退租之日止。 (三)中标单位在出租期内至少提供一月一次的免费维保服务。 |
||
质量标准 |
合格标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滁州宇烨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贰级 |
||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曹安磊 |
|
证书名称 |
机械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
投标价(元) |
*******.**元 |
||
工期 |
(一)塔吊预计租赁使用:*****(****)塔吊**个月、*****/***人货电梯**个月、 ***汽车吊**个台班、**/***挖掘机各**个台班,最终按实际租赁使用期限或使用台班量计算。 (二)租期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机械进场安装双方自检验收合格,并经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租金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退租之日止。 (三)中标单位在出租期内至少提供一月一次的免费维保服务。 |
||
质量标准 |
合格标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元;评审费:****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