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5-04-02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福建昌盛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顺昌县范围内**个乡镇(街道)共计约*****.**亩进行流转和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机耕道路、土壤改良、其他配套工程等。具体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到位资金情况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以及分期(或分乡镇)实施进度,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依据 | 备注 |
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将暗标方式评审的第二节技术文件与第一节资格商务文件同步上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形式评审标准的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否决其投标。 | |
硕威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厦门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拟派的工程复核负责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资格评审标准中的各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要求,否决其投标。 |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联合体成员:南平市建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大写:柒佰陆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
(*)项目负责人:陈敦道,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编号:建[造]**************;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闽**********;
(*)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各项咨询服务结束之日止,其中各项服务内容的节点期限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 业绩类型 | 建设单位 | 备注 |
---|---|---|---|
①溪潭镇农业综合示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②古田县中民农业银耳全产业链项目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全过程工程咨询 | ①福安市溪潭镇人民政府 ②中民农业生物科技(古田)有限公司 | |
长乐区文岭镇文岭*阜山**** 年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 | 工程复核业绩 |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延平区耕地保护及农业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 工程监理业绩 | 福建延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曹忠华(组长)、李晓明、艾芳玲、刘福良、姜南。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根据闽发改法规〔****〕***号《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昌盛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顺昌县城南中路*号炼石花苑**幢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座****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号
联系电话:************
招标人:福建昌盛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