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决定书 龙财采决〔2025〕1号
2025-04-02
广西/桂林
质疑投诉
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决定书 龙财采决〔2025〕1号
桂林/广西-2025-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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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决定书 龙财采决〔****〕*号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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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改造提升工程(家具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佛山市桐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头石江家纺工业城*#
被投诉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北岸幸福街*号
被投诉人*: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改造提升工程(家具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本投诉事项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资格文件存在虚假信息,资格审查文件错误。
投诉事项*:评标过程存在人为倾向性与歧视性,评分细则未公开透明,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投诉事项*:供货制造商山东金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无投标资质,中标单位违规通过其授权参与投标,涉嫌转包、分包。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函公示与中标采购合同公示,先后程序违规,质疑处理程序不合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