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河南-2025-04-02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获取评审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 | 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 ******.** | ******.** |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主要是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包括职工一日三餐菜肴制作的搭配与菜品烹饪制作加工、食堂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清扫等。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成交人履约能力良好,本合同可顺延,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三年)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
*.*服务质量要求:工作餐种类定期更新,低脂低盐低油,符合健康理念,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方式: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现场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售价:评审采购文件每份***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采购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新城南京路*号
联系人和电话:张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室
联系人和电话:魏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