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四川-2025-04-03 00:00:0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车管所“两个教育中心”学习室装修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车管所“两个教育中心”学习室装修项目进行采购活动,兹邀请符合本次活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两个教育中心”学习室装修项目
(二)项目描述:对面积约***㎡室内进行装修改造,包含但不限于轻质隔墙、拆除工作台、补地砖、刷墙顶、墙面(乳胶漆品牌多乐士、立邦二选一)、封外墙贴花岗石、封两门开一门(门品牌:美心)、中柱改造、安装踢脚线等工程。具体以实际现勘描述为准。
(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本次招标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报价涵盖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搬运、施工保护措施、利润、风险、保洁、税费等,除非发生设计变更或经招标人书面认可的特殊情况,结算时总价不作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二)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自行获取。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包含: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报价单(详见报价表)。投标意向者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踏勘时间为****年*月*日上午*点**分,集合地点违章处理大厅。踏勘现场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资质要求需提供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并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每页及外包装密封袋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
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时止
踏勘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蓝安路二段**号交警支队违章处理大厅旁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 **分。
*、递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蓝安路二段**号行政楼***会议室。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比选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每页以及密封袋未加盖公章的。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中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