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人民医院《全院共用一次性使用换药盒、电子血压计等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2025-04-03
安徽/阜阳
中标结果
临泉县人民医院《全院共用一次性使用换药盒、电子血压计等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阜阳/安徽-2025-04-03 00:00:00

一、项目名称:《全院共用一次性使用换药盒、电子血压计等医用耗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院内比选;

四、比选信息:

时间:****年*月*日(周四下午)**:**;

地点:临泉县人民医院(南区)*#*楼东侧开标室。

五、项目结果:

第**包:全院共用一次性使用换药盒等医用耗材;

项目结果:采购失败,响应不足三家。

第**包:全院共用电子血压计、听诊器、玻璃体温计;

项目结果:采购失败,响应不足三家。

六、公示信息:

媒介单位: 临泉县人民医院;

官方网址: ****://***.******.***/ 。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或公司)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请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提出质疑(或异议)材料。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泉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安徽省临泉县建设南路***号;

邮 箱: **********@***.***;

联系方式: ************。

(二)采购人监督信息

名 称: 临泉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安徽省临泉县建设南路***号;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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