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宿舍区超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宿舍区超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浙江-2025-04-03 00:00:00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宿舍区超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市诚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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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东方日升集团批准,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和面积为准。厂区职工人数约********人,此人数为预估,不作为招标承诺,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科技园区竹泉路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园厂区宿舍楼南楼*

*.*招标范围: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园厂区宿舍楼南楼*层生活超市外包

项目承包方式/

*.*租赁期租赁期三年

*.*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符合东方日升安全管理要求

*.*标段划分:* 个。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连锁品牌(全国门店**家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资格。

*.*其他要求:/

(三)其他: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中标人首年租金应于*******日前付清;第二年租赁费需在********日前付清;第三年租赁费需在********日前付清。不提供发票。

*.*.*水电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单独安装经营区域水电表(电费:按电表度数抄表,*/度;水费:按水表度数抄表,*.*/吨)按季度支付。不提供发票。

*.*.*经营范围:文体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定型包装食品、副食品、水果、非酒精饮料等,禁止售卖酒类物品。不得在经营场所内进行煮食加工。

*.*.*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禁止在超市内使用煤气灶等厨具,不得在超市内设置炊具进行餐食加工,不得销售医疗药品。

*.*.*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符合周边市场价格。

*.*.*中标人不得将所租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整体转租或分割转租,只允许中标人自身经营使用。如发现中标人有转包或整体转租情形,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赔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发售时间:**** ****日至**** ****(北京时间*时至**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为线上发售,工本费***/份(公对公账户转账),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参与后续投标(工本费不退),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

*.* 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梅林支行

银行账号:*****************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如: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宿舍区超市外包项目工本费—**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下载公告中供应商信息表、保证金退款信息表等附件,按照所给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按照所给账户信息缴纳标书工本费→*.将开票及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投标确认回执扫描件与工本费支付凭证,一同打包发送至招标邮箱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所有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回复至报名邮箱中,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如出现长时间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电话反馈。

*.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银行账号: ********************

*.*保证金:****(贰仟元整)

*.* 递交截止时间:***** **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须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银行回单发送至招标邮箱。)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公司名称(如: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宿舍区超市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 * ** ***分。

开标地点: 宁海县东方日升梅桥*期(东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东方日升*****供应商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人:段先生、童先生

话:***********************************************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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