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甘肃-2025-04-02 00:00:00
嘉峪关市****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希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嘉峪关市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嘉峪关市财政局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完成退化防护林修复****亩,其中:峪泉镇***.*亩,新城镇****.*亩,文殊镇***.*亩。通过采取补植、间伐、截干更新、平茬复壮、灌溉等措施,增强退化林地生态防护功能。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万元 | 施工 | |
标段名称: 嘉峪关市****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提供****年或****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日当天,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承诺函: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 的通知》 (嘉财采字〔****〕**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 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 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是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或防风治沙工程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相关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需有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年*月、*月、*月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并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标段内容: 完成退化防护林修复****亩,其中:峪泉镇***.*亩,新城镇****.*亩,文殊镇***.*亩。通过采取补植、间伐、截干更新、平茬复壮、灌溉等措施,增强退化林地生态防护功能。 |
招标项目
出让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名称 |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 经办人 | 甘肃希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出(转)让方式 | * | * |
监督机构 | 嘉峪关市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嘉峪关市财政局 | |
宗地数量 | 项目预算 | ***.******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完成退化防护林修复****亩,其中:峪泉镇***.*亩,新城镇****.*亩,文殊镇***.*亩。通过采取补植、间伐、截干更新、平茬复壮、灌溉等措施,增强退化林地生态防护功能。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万元 | * | * | |
标段名称: 嘉峪关市****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提供****年或****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日当天,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承诺函: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 的通知》 (嘉财采字〔****〕**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 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 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是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或防风治沙工程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相关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需有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年*月、*月、*月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并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标段内容: 完成退化防护林修复****亩,其中:峪泉镇***.*亩,新城镇****.*亩,文殊镇***.*亩。通过采取补植、间伐、截干更新、平茬复壮、灌溉等措施,增强退化林地生态防护功能。 |
招标项目
出让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 交易机构名称 | 甘肃希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交易方式 | *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嘉峪关市财政局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完成退化防护林修复****亩,其中:峪泉镇***.*亩,新城镇****.*亩,文殊镇***.*亩。通过采取补植、间伐、截干更新、平茬复壮、灌溉等措施,增强退化林地生态防护功能。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万元 | * | |
标段名称: 嘉峪关市****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提供****年或****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日当天,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承诺函: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 的通知》 (嘉财采字〔****〕**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 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 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是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或防风治沙工程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相关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需有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年*月、*月、*月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并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标段内容: 完成退化防护林修复****亩,其中:峪泉镇***.*亩,新城镇****.*亩,文殊镇***.*亩。通过采取补植、间伐、截干更新、平茬复壮、灌溉等措施,增强退化林地生态防护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