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免费体检汽车租赁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公告
2025-04-03
黑龙江/鹤岗
招标采购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免费体检汽车租赁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公告
鹤岗/黑龙江-2025-04-03 00:00:00
公告中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免费体检汽车租赁服务(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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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
剩余*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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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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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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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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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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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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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客车*辆使用**天**座客车*辆,使用**次。颜色不限,可正常行驶,车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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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拥有**驾驶证,需驾龄*年以上,且身体健康,无疾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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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除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如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与承租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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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租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商业座位险**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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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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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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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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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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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展开

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免费体检汽车租赁服务(第*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周期:***天

报价方式:金额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项目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一委*组

比价通知书:文件下载*预览*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发布时间:********** **:**:**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废标。

允许*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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