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2025-04-03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六安/安徽-2025-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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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唯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号*座***室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陆仟陆佰贰拾元整(******.**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室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

址: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众智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层

*、项目联系人:

人:鲁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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