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中法食堂配送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中价格监测,主要蔬菜和主要农副产品参考价格)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报价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牛奶、副食、干货、调料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个月。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品目);
(*)有生鲜食品专用送货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货要求
*、采购人食堂所需的副食品由中标人进行供应,并负责送货上门,采购人将配送当日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于前一天**:**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
*、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如临时通知餐饮接待,中标人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
*、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中标人必须保证食材、食品安全卫生,不得出现因食材、食品腐败等引起食物中毒。
*、采购人平均每天就餐人数约***人,要求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不低于**元/人。
四、采购货物要求
*、禽肉类:经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含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最高限量的,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呈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速度恢复,表面不粘手,有正常的肉味。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值*.***.*。牛肉不包括耕牛牛肉,应为新鲜牛肉,按照采购方需求的牛肉部件进行配送,且牛肉不得为外国进口牛肉,必须经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
*、蛋类:符合卫生部规定******《鲜蛋卫生标准》、农业部的******《无公害鸡蛋*鲜禽蛋》的卫生标准,鸡蛋的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大鸡蛋标准,出厂时间在*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包装为定量包装,并有防碎垫板,鸡蛋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沙门氏菌等物质,其中无机甲、铅、汞等指标按照食品行业中的系列标准**/*****。
*、畜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供应商应为国家知名品牌(参照或相当于双汇、雨润、金锣等),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值*.***.*,猪肉不得为种猪肉及老母猪肉。
*、水产类:不可配送经过防腐剂浸泡过的鱼类及其他海鲜类,无论是冷冻或冰鲜。新鲜度一级挥发性盐基氮≤****/******/***********),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臭味,具有固有色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混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混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淡水鱼要求鲜活。
鱼类重量需求:鲤鱼每条≥*斤,草鱼每条≥*斤,鲶鱼每条≥*斤,鲫鱼每条*斤左右,刀鱼每条净重量≥****,鲅鱼每条净重量为****左右,大虾为每公斤*****只。
*、蔬菜类:不能低于“无公害蔬菜”等级标准。外观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及机械损伤。
*、调料类:符合**/***********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水果饮料类:果形周正,发育正常,大小均匀,不得有畸形果,皮色正常,网纹清晰,果皮光滑,茸毛正常,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成熟时应有的颜色,果实成熟、质脆、汁多、甜度高、口感好、无生果、过熟果,无明显严重伤害。饮料必须为近期产品,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食用油产品质量要求:大豆油供应商为国家知名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福临门、金龙鱼、九三、富虹、鲁花),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大豆油》国家标准,且为非转基因大豆油压榨一级大豆油,色泽(罗维朋比色槽**.***):≤黄** 红*.*;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透明度:透明、澄清;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物/(%)≤*.**;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烟点/℃≥***。杂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奶制品产品质量要求:牛奶供应商应为国家知名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蒙牛、伊利、辉山、完达山、光明),纯牛奶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并且为非复原乳,调制品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并且为非复原乳,供货日期在生产日期*日内。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
**、谷物及杂粮类:大米、面粉、杂粮等均需在质保期内。不得配送发霉变质的大米、面粉等,大黄米不得配送过伏的,面粉需按采购方要求配送。
配送服务货物权重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权重 |
* |
禽肉类 |
**% |
* |
蛋类 |
**% |
* |
畜肉 |
**% |
* |
水产类 |
**% |
* |
蔬菜类 |
**% |
* |
调料类 |
*% |
* |
水果饮料类 |
*% |
* |
食用油 |
**% |
* |
奶制品 |
*% |
** |
谷物及杂粮类 |
*% |
五、商务要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个月。
★*、送货时间:每日上午*时前,不耽误本院食堂午餐供应,且满足临时性配送需求。
★*、送货地点: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
★*、送货方式:有生鲜食品专用送货车,有工作人员负责装卸,且与各食堂共同对副食品数质量验收。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月*日前,对上月副食品配送款进行对账,由中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结算。
★*、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副食配送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无息返还。
★*、质量保证期:一年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其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如:经营地点,场地实际面积,配送车辆),现场实际情况如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不符,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外,还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违约处罚: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履约保证金:
①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③未按甲方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
④供货数量仅为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不含本数),且未影响伙食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供应商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⑤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
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⑦货物出现缺斤少两情节较轻的;
⑧工作人员不遵守市中法各项管理规定;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履约保证金:
①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②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③因退货或未按市中法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市中法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④供货数量低于市中法采购计划数量的**%(含本数);
⑤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⑥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市中法;
⑦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⑧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⑨货物出现缺斤少两情节较重的;
⑩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履约保证金:
①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②中标人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现金、绳索、利器等危险品流入甲方,影响监管安全的。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