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2-28 00:00:00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一阶段)目视助航、供配电设施及系统采购项目(重招)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一阶段)目视助航、供配电设施及系统采购项目(重招)备案记录编号:民航华东招标备字〔****〕**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至**********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华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总得分 | / |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一丁 | 胡雨晗 | 谷岩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空******** | 川**************** | 京**************** |
投标人业绩 |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 | 深圳机场卫星厅配套站坪助航灯光、机坪照明、机务用电工程 | 武汉天河机场第三跑道工程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提示:如果为【联合体】项目,可将成员单位在【评标情况】中列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榕 |
联系电话: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华东地区管理局 |
地址: | 迎宾二路***号 |
电话: | ************ |
招标单位名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