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5-02-26
河北/秦皇岛
中标结果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秦皇岛/河北-2025-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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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代码: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 张弘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人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小康楼**栋*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项目实施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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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衡水舒远环保有限公司#*@*@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州镇张戈侯橡塑管业基地**号#*@*@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完成苏包含的全部内容#*@*@****#*@*@****#*@*@****#*@*@****#*@*@****#*@*@****#*@*@****#*@*@两年#*@*@主要包括北戴河区海滨镇管辖的单庄村、刘庄村、赤土山村、草厂村、丁庄村、陆庄村、河东寨村共*个行政村,约****户。#*@*@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公告期: ****年**月**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 ****年**月**日
开标地点: ****
评标地点: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传真电话: ****
受理质疑电话: ****
备注: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兵(采购人代表)、周丽、李佳珣、曹景鹏、韩晓青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海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兵(采购人代表)、周丽、李佳珣、曹景鹏、韩晓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路***号
联系方式: 李兵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小康楼**栋*号
联系方式 : 张弘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弘
电话: ************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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