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2-24 00:00:00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市亿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姚王街道众创集聚区
建设单位:泰兴市亿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亿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购置泰兴市姚王街道众创集聚区的一块工业用地,占地面积共**亩,约******,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绕线机、一体成型机、空压机等设备建设“电子元器件制造”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电感等元器件*亿只(其中一体成型电感*亿只、共模电感*亿只)的产能。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废气、喷涂废气、烘干废气、组立烘烤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调漆废气、喷涂废气经多层干式过滤器处理,烘干废气经风冷式冷却器处理,最终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组立烘烤废气产生量较小,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线材、废胶带、废导片、不合格工件、不合格品、废包材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漆桶、专用水废桶、废胶桶、废油桶、漆渣、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