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6-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264号9幢1单元4层2号
2025-02-25
四川/眉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标的6-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264号9幢1单元4层2号
眉山/四川-2025-02-25 00:00:00

标的**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号*幢*单元*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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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标的**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号*幢*单元*层*号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无。 一、本次转让标的产权证齐全,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 二、转让标的按现状单套转让,如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及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并同意资产按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取得房屋产权后发生的一切与房屋状态、状况及质量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竞价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签或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付清交易价款或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权属变更登记完成时间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受让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未能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为由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五、受让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受让标的资产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首期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交易服务费、过户费用等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权属变更前所涉欠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 七、其他内容详见《资产信息表》、《资产汇总表》、《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八、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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