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易中心】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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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易中心】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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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来源:本站发布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 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后审内容)中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资格中财务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联系人: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博贺大道*号保利办公区六栋*楼
- 招标人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日期:****年**月**日
- 附件: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报告(不含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