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01-21 00:00:00
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原华鲁***商务宾馆及院内房屋出租
围观数: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万元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资产性质: 国资 |
挂牌起止日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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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原华鲁***商务宾馆及院内房屋出租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号 |
房屋租赁具体信息
房屋坐落 | 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北段东侧,北邻华丰汽车用品,西邻蒙山大道高架桥,南邻水田汽车用品市场 | 设计用途 | ||
建筑面积 | ㎡ | 拟出租期限 | *年 | |
免租期限 | 给予承租方*个月免租期,免租期自成交之日起算,计租时间顺序后延。 | 租金支付方式 | ||
详细信息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承租方可自行选择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按成交价格一次性支付*年期租赁价款。分期支付:按年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年租赁价格为(成交价/*),之后每年租赁价格比上一年租赁价格上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或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标的资产*年期租赁价格。租期为*年。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北段东侧,北邻华丰汽车用品,西邻蒙山大道高架桥,南邻水田汽车用品市场,标的资产包含: 华鲁***商务宾馆主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含通道建筑面积); 宾馆沿街*间商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宾馆院内平房及简易仓库一处:院内瓦房**间,面积***.**平方米,简易仓库面积约***.**平方米;**间瓦房及简易仓库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宾馆主楼南、北两侧外立面两处大型广告位。 标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临兰补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省临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地类(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面积为****㎡;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为临沂伟嘉种业开发中心,产别为国有资产,使用面积为****.***㎡。 本次挂牌出租行为由山东沂蒙绿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物管分公司负责,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与山东沂蒙绿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物管分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标的房屋除原华鲁***商务宾馆处于停业状态外,部分房屋均处于租赁经营使用状态,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协商解决租赁房屋的腾空及交接工作。房屋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标的房屋按现状交割,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出租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建筑面积、质量等的任何担保,承租方承担标的在建筑面积、质量上存在差异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鉴于本项目标的资产后续商业运营筹备及场地提升装修需求,且涵盖春节假期,给予承租方*个月免租期,免租期自成交之日起算,计租时间顺序后延。免租期内使用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免租期结束后次日起为起租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可自行选择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按成交价格一次性支付*年期租赁价款。分期支付:按年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年租赁价格为(成交价/*),之后每年租赁价格比上一年租赁价格上涨*%。 *.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和挂牌公告同步公示,具体合同事宜详见《资产租赁合同》(附件*)。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临沂市东泰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临东泰价评报字(****)第***号《价格评估报告书》。 **.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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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先付款后使用,自行选择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按成交价格一次性支付*年期租赁价款。分期支付:按年支付,首年租赁价格为(成交价/*),之后每年租赁价格比上一年租赁价格上涨*%,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加工、制造、存放或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安全生产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保留院区自来水引入口,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建筑物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如分租或转租需向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现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法律、法规;遵循广告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广告规划设置合理,内容健康、真实、合法,符合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具体广告规划设置内容审查、安全、质量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设施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符合相应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若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资源整合等)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后果和风险,双方应当按照实际租住天数结算各项费用,互不承担各项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产生的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对标的资产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披露信息内容(包含《资产租赁合同》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接受《资产租赁合同》中的任一条款为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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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 |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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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