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4-12-16 00:00:00
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宣州区片工程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
本项目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淮北信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员)的异议及投诉,经过原评审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纠偏,现对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宣州建设管理处 |
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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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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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宣州区片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人)、六安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号;六安市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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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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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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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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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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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沈松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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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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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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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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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潜南干渠花岗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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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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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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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淠河治理****年年度工程(第二批)施工*标;*、裕安区段西淠河治理工程(独山翻板坝至西河口望江寺段独山大桥上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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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技术负责人业绩:胡士超 潜南干渠花岗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企业奖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蔺家坝泵站工程获得*********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大悟县三塔寺水库工程获得*********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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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合肥江河建筑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管委会*号楼;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北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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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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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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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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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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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赵维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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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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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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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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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潜南干渠聚星渡槽改造工程施工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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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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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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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岳西县店前滨河新区店前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标;*、合肥市滁河干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市直*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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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技术负责人业绩:陈对航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潜南干渠聚星渡槽改造工程施工标。 企业奖项:*、蚌埠市淮上区北淝河下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金鼓江岸线综合生态整治修复工程(一期)工程获得****年广西真武阁优质建设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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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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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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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付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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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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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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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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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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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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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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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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