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2-17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成都/四川-2025-02-17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信息发布主体:】【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四川舰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

联系人:黎青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眉山市东坡区学校后勤装备服务中心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育才东街***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瑞达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单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一、基本情况

四川舰良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被投诉人对“****年东坡区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向本局提出投诉。我局于*******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存在严重指向性和倾向性。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就质疑事项作出回复

事实依据:邮寄回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投诉事项*:招标过程存在严重漏洞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

投诉诉求:调整参数,摒弃有倾向性的招标参数,重新开展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三、调查情况

投诉受理后,我局依法向被投诉人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要求被投诉人按规定作出说明,被投诉人与采购人针对投诉事项作出了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调阅了该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并组织对本投诉事项审查过程中的证据、相关证明材料及拟作出的投诉处理意见进行了评议,现已完结。

  • 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五、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