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青财采〔2025〕14号)
2025-02-18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青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青财采〔2025〕14号)
广元/四川-2025-02-18 00:00:00
青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青财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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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公司邮寄的关于青川县渔政能力执法提升项目(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之规定。

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公司邮寄《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收到你公司补正资料经审查你公司补正资料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你公司在投诉前已向采购人青川县农业农村局邮寄或现场送达书面质疑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补正其他品牌热成像双光谱网络云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证明资料;未正你公司未取得检测报告的相关标的物产品品牌、型号和参数,及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标的物的检测报告需**个工作日的事实依据。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青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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