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汽车高压零部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六安基地)实验台采购 成交公告
2025-01-21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新能源电动汽车高压零部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六安基地)实验台采购 成交公告
安徽/合肥-2025-01-21 00:00:00

新能源电动汽车高压零部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六安基地)实验台采购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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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动汽车高压零部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六安基地)实验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采购日期:****.*.**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御格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大写:伍万壹仟壹佰捌拾圆整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李晓兵 吴自成 张鹏

采购人名称: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 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号

联系人:姜晓玲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日至******月* *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质检院纪检监察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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