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古财投处〔2024〕32号)
2024-12-18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古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古财投处〔2024〕32号)
泸州/四川-2024-12-18 00:00:00
泸州/四川-2024-12-18 00:00:00
古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古财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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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双沙镇****年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寇焱贝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古蔺县双沙镇
被投诉人: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蔺阳大道天成名都*区*幢*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寇焱贝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就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双沙镇****年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年*月**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利用错误采购方式以综合评分法控标,本项目属性为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为市场广泛流通、普通常见的大众货物采购,不适用于综合评分法。为充分保障公平竞争,避免人为操控,依法应当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古蔺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