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江-2025-02-27 00:00:00
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东溪大桥桥梁拼宽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人: 夏念安来源: 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浙江新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文成县玉壶镇碧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东溪大桥桥梁拼宽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 | 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东溪大桥桥梁拼宽工程 | 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类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至**:**,**:**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质资料,可通过邮件获取或现场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②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多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
③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报名,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采购文件售价每本***元(售出不退)。
*、采购文件合法获取途径:按照以上要求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合法获取。
*、工程量清单、图纸报名成功后获取。
五、注:如果供应商未经过如上流程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地点:文成县大峃镇花园公寓*幢***室;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文成县大峃镇花园公寓*幢***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本项目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磋商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花园公寓*幢***室
采购人名称:文成县玉壶镇碧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陈高
联系电话:***********
地址:文成县玉壶镇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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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报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