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潜山市-中标候选人公示】长三角一体化甬潜数字经济产业研发孵化基地 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2-26
安徽/安庆
中标结果
【安庆市-潜山市-中标候选人公示】长三角一体化甬潜数字经济产业研发孵化基地 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安徽-2025-02-26 00:00:00

长三角一体化甬潜数字经济产业研发孵化基地 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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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甬潜数字经济产业研发孵化基地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潜山市潜鑫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人:魏先生

***********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机构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址:山市梅城镇舒州大道***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南陵县许镇镇大浦乡村大世界接待中心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吴康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

张红兵

质量标准

合格,且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芜湖火车站站区枢纽工程西广场地下空间工程荣获****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企业业绩

*、日泰滁州生产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安徽中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岭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余井镇田乐村枫树组景辉商住楼***室、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号建联大厦**楼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黄敏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

查斌

质量标准

合格,且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年产 ****台数控机床技改项目;*、年产*****吨可循环塑料制品、*****吨纸制品、*****吨全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一标工程(*#、*#、*#、*#厂房)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安徽天鑫福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天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街道倒扒狮街**号***室、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号中睿府*号商业办公楼***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刘梦超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

杨盼

质量标准

合格,且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河北省中医院科研教学楼工程荣获****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邢台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一标段);*、冀津园区双创基地项目**号厂房工程

公示时间

********日至**********时** 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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