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天路安置房项目桩基、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2025-02-27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天路安置房项目桩基、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厦门/福建-2025-02-27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海天路安置房项目桩基、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如下: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第**条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中的“(**)本工程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已按现行计价规定计入合同总价中,但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号)以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年建设工程检测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费用,本工程定标后建设单位将根据规定组织选定材料检验试验单位,直接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费用;过程发生的材料检验试验,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最终实际发生的所有材料检验试验以签证方式从合同结算总价中扣除。”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第**条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中的“(**)各种相关检测费内容规定及管线测量费用(除桩基检测费用、基坑监测费用、消防检测费外)、挖孔桩及深基坑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之中。”修改为“(**)各种相关检测费内容规定及管线测量费用(除桩基检测费用、基坑监测费用、消防检测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外)、挖孔桩及深基坑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之中。”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第**条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中的“*、灌注桩:

*)相关单价已充分考虑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吊机使用费、场地临时硬化费、进退场费、成孔费、埋设护筒费、空孔费、砍桩、产生塌孔、夹泥、断桩、偏位、倾斜、引孔费、充盈系数过大、沉渣过厚、土质较差产生的换填、砍岩时间过长产生的机械及台班损耗等施工风险及相关其他一切费用。结算时灌注桩按实际施工的有效桩长(有效桩长指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尖的长度)和招标相关约定进行调整,单价和取费按专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修改为“*、灌注桩:

*)相关单价已充分考虑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吊机使用费、场地临时硬化费、进退场费、成孔费、埋设护筒费、空孔费、砍桩、产生塌孔、夹泥、断桩、偏位、倾斜、引孔费、充盈系数过大、沉渣过厚、土质较差产生的换填、砍岩时间过长产生的机械及台班损耗等施工风险及相关其他一切费用。结算时灌注桩按实际施工的有效桩长(有效桩长指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尖的长度)和招标相关约定进行调整,单价和取费按专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第**条中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修改为“(*)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在报价时清单未列明的项目及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少算、漏算、多算的部分影响工程造价在±*%(含±*%)以内的,承包人均已综合考虑在合同清单中其它有价款的项目中;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

③可调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

④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⑤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已对现场进行踏勘已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并已核实发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现场情况资料。实际情况若与提供的资料有偏差,导致承包人施工时采取的施工措施、施工工效及费用发生变化的均不予调整。

⑥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按本合同及附件、招标文件及附件(含答疑)、施工图及配套说明及工程量清单所列明的承包范围及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费用、开支及风险等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费用。除按合同文件约定可调整的项目外,发包人不再支付本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⑦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并满足本项目的进度(含承包人自备发电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各种工程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含材料、设备的场内外运输费(含二次及多次转运)、卸车费及采保费等)、机械费(含机械进退场及场内外运输费等)、施工节点的深化设计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夜间施工费、赶工加班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垂直运输费用(包含使用永久性电梯)、脚手架搭拆费、应急措施费(含停水、停电、限电、台风及洪水等因素所产生的措施费)、生活区用水用电、食宿费、室内甲醛等环境检测费、白蚁防治费、工完场清、全场保洁费、保险费、垃圾清运费、环境保护费、成品保护费、甲供材料的接收搬运保管、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费、配合其他单位施工所涉及的管理及配合费用、利润、增值税税金以及与政府部门、周边街道、周边居民、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交叉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因扰民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和上述未涉及但属于承包人完成报价书中所报措施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等),除本合同约定可调的外,均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价中;

⑧若清单子目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答疑、图纸有矛盾之处,除特别说明外,以招标文件、答疑、图纸描述为准。承包人已进行核对并已综合考虑在合同清单中其它有价款的项目中;

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承包人应缴纳的费用都已包括在本合同价中;

⑩招标文件中已约定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并承担的一切费用,不因工作内容及工期的变化而调整;

需由承包人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项目,除约定可调整外,其余发生变化的均不予调整,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合同清单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出图、审核、签字、盖章、印发各有关顾问公司、发包人的资料费用及使之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测试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且总价闭口包干,发包人仅负责外部手续的协助办理。若需发包人代扣代缴支付给专业检测单位,发包人将该项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措施费内。”

*、本项目招标图纸有修改,最新图纸以本次答疑纪要(一)同步发布的招标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次答疑纪要(一)附件中下载。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因招标图纸修改,工程量清单做相应调整,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现以本次****年****发布的答疑纪要(一)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请各投标人自行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次答疑纪要(一)附件中下载。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定标方案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是否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为准。

答复:如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为准。

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盖章)

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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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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