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前区财采〔2025〕21号)
2025-02-06
四川/广安
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前区财采〔2025〕21号)
广安/四川-2025-02-06 00:00:00
广安/四川-2025-02-06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前区财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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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广安市前锋区委员会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用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标达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广安市前锋区委员会组织部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号***室
被投诉人*: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号*幢***室
- 四、基本情况
****年**月*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年**月**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年**月**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
投诉事项:*.多项产品要求检测报告未给供应商做检测报告时间。*.智能密集架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发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作为加分项,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由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