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广东-2025-02-27 00:00: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道****(吉田镇旺南村段)北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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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山政务地挂出〔****〕***号
经批准,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出让地块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道****(吉田镇旺南村段)北侧(宗地编号:*******************),用地总面积为****平方米。
(二)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需的条件。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水、通电、通路,红线内土地平整,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相关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 积(平方 米) | **** | 宗地坐落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道****(吉田镇旺南村段)北侧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米) | **米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兼容 社会停车场用地 |
投资强度 | 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单位产值不低于***万元/亩;单位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 保证金 | ***万元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 状况 | / |
备注 | *.建筑退让国道***线**米以上,按照绿色建筑规范和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建设,未提及的其他控制要求,需按照省、市、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三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建设工程必须全部竣工;*.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向受让人按净地现场移交土地,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即为交地;*.该宗地拟建设屠宰场项目。竞得人须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评估认定管理的办法》粤农农规[****]*号)要求建设,同时须达到建成后年屠宰生猪生产能力**万头以上;*.出让地块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可参阅挂牌出让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 行为的;(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四)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五)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六)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竞买不得低于起始价且不设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 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 * 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六)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须全部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人应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并选定其中一方作为主竞买申请人,其余联合竞买各方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共同确认联合竞买信息。联合竞买各方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七)联系方式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联系人:莫生 联系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赵生 联系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