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山东-2025-01-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天眼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贵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明达西路**号
*.被投诉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滨海东路***号;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号*层**单元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根据中标公示中提供的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核心交换机,投标型号:***************,制造商:新华三智能终端有限公司,此设备无“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投诉人*在回复中称“经复核,质疑设备核心交换机,投标型号:***************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未提供相应证书作为举证资料,存在不实回复。*.根据中标公示中提供的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口交换机,投标型号:***********,制造商:新华三智能终端有限公司,此设备无“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投诉人*在回复中称“经复核,质疑设备**口交换机,投标型号:***********,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未提供相应证书作为举证资料,存在不实回复。*.根据中标公示中提供的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口交换机,投标型号:*********,制造商:新华三智能终端有限公司,此设备无“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投诉人*在回复中称“经复核,质疑设备**口交换机,投标型号:*********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未提供相应证书作为举证资料,存在不实回复。*.根据中标公示中提供的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供应商所提供的安防可视化显示装置,属于液晶显示器,无“中国节能认证证书”,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投诉人*在回复中称“经复核,质疑设备安防可视化显示装置,具备有效的“中国节能认证证书”,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并未提供相应证书作为举证资料,存在不实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