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雄安新区XC08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5-02-21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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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雄安新区XC08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保定/河北-2025-02-21 00:00:00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雄安新区****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场所: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口***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地热
(三)拟出让年限:**年
(四)起始价:***万元
(五)地理位置:雄县东北部,西邻朱各庄镇胡台村,东邻张岗乡张村,北接昝岗镇孤庄头村,南与龙湾镇西堤头村相邻。
(八)资源储量:馆陶组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万立方米/年,热储水温*****℃;蓟县系热储层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万立方米/年,热储水温*****℃。地热资源储量为控制查明程度。
(九)开采标高:****.**米至*****.**米。
(十)资源开发利用:用途:市政集中供热;生产规模不得超过允许开采量,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地热尾水全部同层回灌,回灌温度**℃以下;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量、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纳入新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系统,生产期内开展水量、水温、水位自动化监测,定期对所有地热井实行水质监测;按生产井密度布设至少*眼专用监测井,分别用于馆陶组和蓟县系地热储层水位和温度自动化监测。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
(十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具备开采所需资金、技术等条件;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外商投资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其他不得参与矿业权竞争的情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拍卖。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应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之前(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窗口现场咨询、领取报名材料、查阅资料。接受电话咨询。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网址*****://***.******.***/)。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年*月**日**月**日。
(三)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间内按拍卖文件相关规定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四)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采矿权交易申请书(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承诺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采矿权竞买委托书(加盖公章);
*.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竞买须知(加盖公章);
*.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六)竞买资格审查:提交资料齐全,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交易服务机构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竞买人需按照拍卖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出,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收取、退还、转入出让收益账户、违约情况下保证金处置等事项,由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服务机构及税务局的书面通知执行。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账号:********************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首次报价:首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二)加价幅度:加价幅度为**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
(三)本次拍卖设底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当竞价达到/超过****万元时,暂停拍卖竞价,追加保证金至****万元,追加时限*个工作日;当再次竞价达到/超过****万元时,追加保证金至****万元,追加时限*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地热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二)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等地质资料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竞买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情况,风险自担。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标的物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竞得人自行处理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占地、修路、架电、取水设施设备(地热井及辅助设备)、环保、安全生产等事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由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处理,与出让方无关。井位选址和施工需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四)本区块地热开发利用方式为市政集中供热,竞得人需自行与片区市政供热单位协商建立热源供应关系。
(五)本区块地热采矿权与油气矿业权部分重叠,竞得人在采矿登记前应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所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出让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出让本采矿权,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给国家所造成的损失。
*.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成交价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按采矿权成交价缴纳后,每年还需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出让收益率标准为:温度<**℃的*.*%,**℃≤温度<**℃的*.*%,温度≥**℃的*.*%。
(二)开发利用技术方案编制与审查。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年内完成编制地热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其中,开发利用方案需征求市政集中供热单位意见,报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三)与相关单位签署互不影响协议。竞得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雄商高铁、雄忻高铁和轨道**线路建设与运行安全,分别与国铁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和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四)本区块馆陶组热储资源开发利用须严格落实地面沉降监测防控要求。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竞买须知》。
(六)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异议处理)电话:************
交易服务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保定/河北-2025-02-21 00:00:00
雄安新区****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
拍卖出让公告
雄矿采让告字〔****〕*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雄安新区****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场所: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口***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地热
(三)拟出让年限:**年
(四)起始价:***万元
(五)地理位置:雄县东北部,西邻朱各庄镇胡台村,东邻张岗乡张村,北接昝岗镇孤庄头村,南与龙湾镇西堤头村相邻。
(六)面积:**.****平方千米
(七)矿区范围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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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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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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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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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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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八)资源储量:馆陶组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万立方米/年,热储水温*****℃;蓟县系热储层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万立方米/年,热储水温*****℃。地热资源储量为控制查明程度。
(九)开采标高:****.**米至*****.**米。
(十)资源开发利用:用途:市政集中供热;生产规模不得超过允许开采量,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地热尾水全部同层回灌,回灌温度**℃以下;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量、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纳入新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系统,生产期内开展水量、水温、水位自动化监测,定期对所有地热井实行水质监测;按生产井密度布设至少*眼专用监测井,分别用于馆陶组和蓟县系地热储层水位和温度自动化监测。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
(十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具备开采所需资金、技术等条件;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外商投资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其他不得参与矿业权竞争的情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拍卖。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应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之前(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窗口现场咨询、领取报名材料、查阅资料。接受电话咨询。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网址*****://***.******.***/)。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年*月**日**月**日。
(三)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间内按拍卖文件相关规定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四)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采矿权交易申请书(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承诺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采矿权竞买委托书(加盖公章);
*.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竞买须知(加盖公章);
*.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六)竞买资格审查:提交资料齐全,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交易服务机构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竞买人需按照拍卖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出,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收取、退还、转入出让收益账户、违约情况下保证金处置等事项,由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服务机构及税务局的书面通知执行。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账号:********************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首次报价:首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二)加价幅度:加价幅度为**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
(三)本次拍卖设底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当竞价达到/超过****万元时,暂停拍卖竞价,追加保证金至****万元,追加时限*个工作日;当再次竞价达到/超过****万元时,追加保证金至****万元,追加时限*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地热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二)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等地质资料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竞买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情况,风险自担。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标的物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竞得人自行处理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占地、修路、架电、取水设施设备(地热井及辅助设备)、环保、安全生产等事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由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处理,与出让方无关。井位选址和施工需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四)本区块地热开发利用方式为市政集中供热,竞得人需自行与片区市政供热单位协商建立热源供应关系。
(五)本区块地热采矿权与油气矿业权部分重叠,竞得人在采矿登记前应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所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出让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出让本采矿权,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给国家所造成的损失。
*.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成交价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按采矿权成交价缴纳后,每年还需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出让收益率标准为:温度<**℃的*.*%,**℃≤温度<**℃的*.*%,温度≥**℃的*.*%。
(二)开发利用技术方案编制与审查。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年内完成编制地热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其中,开发利用方案需征求市政集中供热单位意见,报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三)与相关单位签署互不影响协议。竞得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雄商高铁、雄忻高铁和轨道**线路建设与运行安全,分别与国铁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和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四)本区块馆陶组热储资源开发利用须严格落实地面沉降监测防控要求。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竞买须知》。
(六)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异议处理)电话:************
交易服务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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