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东-2025-02-20 00:00:00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年零星修缮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品目:房屋修缮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邹小红 项目负责人:邹小红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年零星修缮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一)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第*项
原文:
*.下浮率*.**%及以上。
现文:
*.下浮率(同优惠率)*.**%及以上。
(二)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四、采购报价第*款
原文:
结算价=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
现文:
结算价=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
(三)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第*项
原文:
*.工程结算价按医院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经业主、施工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的造价作为具体项目的审核控制价,以审核控制价下浮后的结算价进行最终结算。(如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则以审核控制价×**%进行结算)
现文:
*.工程结算价按医院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经业主、施工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的造价作为具体项目的审核控制价,以审核控制价下浮后的结算价进行最终结算。(如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则以审核控制价×(****%)进行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年零星修缮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年零星修缮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一)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第*项
原文:
*.下浮率*.**%及以上。
现文:
*.下浮率(同优惠率)*.**%及以上。
(二)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四、采购报价第*款
原文:
结算价=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
现文:
结算价=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
(三)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第*项
原文:
*.工程结算价按医院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经业主、施工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的造价作为具体项目的审核控制价,以审核控制价下浮后的结算价进行最终结算。(如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则以审核控制价×**%进行结算)
现文:
*.工程结算价按医院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经业主、施工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的造价作为具体项目的审核控制价,以审核控制价下浮后的结算价进行最终结算。(如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则以审核控制价×(****%)进行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