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江-2025-02-19 00:00:00
(二O二五年二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乐清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月**日,对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年,湖雾镇税收收入共计***万元,镇财政****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无结余,当年收入****万元,支出****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年年初无结余,当年收入***万元,支出***万元,收支平衡。
审计结果表明:****年湖雾镇完成投资额***万元的生态绿道建设等工程;完成***亩垦造耕地任务;完成里湖村、大屋村、隔溪村*个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社会工作站获评温州市示范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但审计也发现湖雾镇在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认真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出方面的问题
存在超标准发放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扩大范围支出、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未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发放、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超标准报销差旅补助、超范围报销子女保教费、违规委托旅行社承办考察活动等问题。
(二)资产、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存在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未及时登记公共基础设施、未及时收回村集体借款等问题。
(三)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
存在未严格按照会议决策执行、合同签订时主体不存在、流程倒置等问题。
(四)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存在公务卡业务未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且未及时还款的问题。
(五)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
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取得履约担保、先施工建设后变更审批、小微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超合同工期、以补代征土地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乐清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湖雾镇应合理控制支出范围及标准,强化会计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增强单位内控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雾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落实整改,上述问题基本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