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丽水市丰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覆膜砂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2-18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拟对丽水市丰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覆膜砂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水/浙江-2025-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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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丽水市丰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覆膜砂项目

丽水市丰磊科技有限公司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金荣街*号

丽水市丰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是一家专业从事覆膜砂生产制造销售的公司,租用浙江东泰阀门有限公司厂房(*#、*#厂房)用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用于实施项目。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作业,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安装过程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并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 * 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 **** 年修改单)排放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后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后高空排放,并设置规范的监测采样平台。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 **** 年修改单)中表 *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醛、酚类厂界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企业厂区内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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