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2-18
山西/太原
中标结果
山西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太原/山西-2025-02-18 00:00:00
太原/山西-2025-02-18 00:00:00
山西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文号:晋财购诉决〔****〕**号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机房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瑞宇朝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朝阳街水峪花苑西区*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马道坡街**号
相关当事人*: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号
相关当事人*:蓝兜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号绿地中央广场*座**层南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公开招标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在政采云平台合理评分得出的中标结果,采购人私自发函变更中标结果严重违法,同一型号配置的电脑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销售单价为:****元,变更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单价为:****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近***万。投诉人提出的事实依据是,已和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告知收到了采购人变更中标结果的信函。投诉事项*:项目还处于质疑中,采购人和供应商已经签订合同,履行供货付款手续,采购人和供应商暗箱操作,存在利益往来。投诉人提出本项投诉的事实依据是,山西政府采购网已经公示合同签订内容,验收和付款陆续进行。投诉事项*:采购人更改中标结果后,应该重新组织招标。投诉人提出本项投诉的事实依据是,采购人在更改中标结果后,未通知投诉人,直接顺延另一家供应商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