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规划九路、横二路(纵三路至海洲路)、规划三路标准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2-18
浙江/舟山
中标结果
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规划九路、横二路(纵三路至海洲路)、规划三路标准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舟山-2025-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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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规划九路、横二路(纵三路至海洲路)、规划三路标准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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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规划九路、横二路(纵三路至海洲路)、规划三路标准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于*******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规划九路、横二路(纵三路至海洲路)、规划三路标准道路建设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工期(日历天)

投标报价(元)

得分

*

丽水汉飞建设有限公司

胡亦峰

***

********

**.**

*

绍兴市亚升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杜丽钠

***

********

**.**

*

浙江伟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陆薇芳

***

********

**.**

公示期限自:

*******日至*****月**日止。

评标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浙江嵊泗景翔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核查发布日期*******日的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且经系统质询程序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资格审查内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家单位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冬阳

代理单位: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蒋惠飞

行政监督部门:普陀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邵嘉力

普陀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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