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4-11-28 00:00:00
- 【招标公告】浏阳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更正公告】浏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
公告标题 | 浏阳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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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子包数量 |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标 | 否 |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浏阳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浏阳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长财采购【****】**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中格式提供《湖南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外,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及财务审计报告。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