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2025-02-18
安徽/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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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亳州/安徽-2025-02-18 00:00:00

亳政秘〔****〕**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

****年第**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

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涡阳县人民政府: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年第**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申请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申报的地块位于涡阳县标里镇肖庙村,曹市镇高长营村、王老家村,陈大镇姜洼村、张集村,临湖镇崔庄村,牌坊镇王安村,青疃镇青疃居委会,西阳镇瓦房村,义门镇刘营村、滕刘村范围内,该批次用地符合《涡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同意将集体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按呈报的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及用地位置。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标准及时支付各项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相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四、你县要按照法定程序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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