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2025-02-14 00:00:00
关于陕西汉泰威轮胎制造有限公司绿色智能轮胎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宝审服环字〔****〕**号
关于陕西汉泰威轮胎制造有限公司绿色智能轮胎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陕西汉泰威轮胎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绿色智能轮胎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汽车大道北侧,项目占地面积为***亩,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万平方米,购置密炼机、开炼机、压延机、裁断机、成型机、硫化机等设备设施,同时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建设年产***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线以及年产*万套矿卡轮胎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产全过程应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清洁生产指标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你公司的生产工艺、有机废气治理工艺、排放限值、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绩效分级指标均应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号)橡胶制品行业环保绩效*级要求。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施工工艺,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减缓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扬尘应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要求,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四)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控制和治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排气筒,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炼胶车间投料废气收集,经*套“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炼胶废气与开炼废气、压延废气、挤出废气收集,经*套“脉冲袋式除尘+沸石转轮浓缩+***”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化废气收集,经*套“沸石转轮浓缩+***”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台冷凝式燃气锅炉废气经各自低氮燃烧器后,分别通过*根***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储油罐呼吸废气密闭收集,经*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密闭收集,经*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项目运营期子午线轮胎生产系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炼胶、硫化工艺有机废气排放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环函〔****〕***号)要求;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年)》中****/**要求,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运营期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运营期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表*.*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厂界二级排放限值和表*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及雨水、污水管网,进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本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蔡家坡五丈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外排污废水须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蔡家坡五丈原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原料库、油罐区、炼胶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事故应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八)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和管理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九)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十)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企业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相应人员的环保培训,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做好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定期监测包括特征污染物在内的各污染源,并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建立健全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相关验收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备案。
四、你公司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六、《报告书》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的,应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和《关于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宝办发〔****〕**号)规定,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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