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100%产权整体转让项目预披露公告
2025-01-23
广西/桂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100%产权整体转让项目预披露公告
桂林/广西-2025-01-23 00:00:00
竞买公告

标的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

信息预披露时间

*******日至*******

标的所在地区

桂林市恭城县

标的所属行业

矿采选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

注册地

(住所)

茶南路

法定代表人

王云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济类型

全民所有制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有色金属矿产品、开采、购销、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标的简介

「恭城矿产公司」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日,注册资本**.**万元,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主要从事铅锌铜矿石采选销售,下设两矿两选厂,分别为桃花江铅锌矿、回头山铅锌铜矿及峻山浮选厂、峻山老选厂。主管部门为恭城瑶族自治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日,「恭城矿产公司」进行了注册资本变更,由**.**万元变更为***.**万元,并完成工商登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恭城瑶族自治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

主要财务指标

(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单位:元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本年累计数)单位: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铜矿采矿许可证已经续办成功,该许可证见附件*;根据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日的《渝国能评价字(****)第***号》评估报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铜矿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万元;同时,根据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日的《渝国能评价字(****)第***号》评估报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铜矿(+***.***以下资源)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万元,该深部资源是回头山铅锌铜矿采矿许可证证外范围。原回头山铅锌铜矿采矿许可证在续期成功后随矿产公司整体产权一并出让。
  3.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桃花江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在续办之中,目前正在等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做出收益金评估,之后矿产公司可办理采矿许可证,最终续办成功时间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结果为准;根据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日的《渝国能评价字(****)第***号》评估报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桃花江铅锌矿采矿评估价值为****.**万元。原桃花江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在续期成功后随矿产公司整体产权一并出让。
  4. 矿产公司名下目前有面积****.********;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恭国用(****)****土地用途为办公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产共有三栋,分别为一栋*层办公楼、建筑面积****.********;、证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号,一栋*层综合楼、建筑面积****.** ******;、证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号,一栋八层电梯办公楼、建筑面积****.** ******;、证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恭国用(****)****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号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桂(****)恭城县不动产证明第*******号;恭城房权证恭城镇字第********号房产被查封,查封机关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时间为*******日至*******日。如办理相关手续需解除上述不动产的抵押与查封、补缴土地出让金。上述划拨土地及房屋的处置须受让方以《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关于县矿产公司企业改制中名下划拨土地转出让的回函》(见附件*)为准进行处理。
  5. 截至********日,矿产公司尚欠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借款本金****万元及相应贷款利息,该行同意由矿产公司在改制成功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该金融债务已经包含在拟出让的矿产公司***%整体产权之中。
  6. 截至********日,矿产公司尚欠桂林恭城宏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元,约定由矿产公司在改制成功后偿还,借期内无约定利息。该债务已经包含在拟出让的矿产公司***%整体产权之中。
  7. 矿产公司对桂林恭城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元的债权,桂林恭城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现该********.**元的债权(其中包括本金********.**元、利息******.**元、延迟履行金*******.**元和其他费用*****元)已经被桂林恭城龙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审查确认,并已取得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该债权已经包含在拟出让的矿产公司***%整体产权之中。
  8. 由于矿产的开发占用、破环了相关农民、村民的田地,矿产公司需赔偿四厂河村、椅子村、庙厂村和磨底塘村水田无水灌溉、污染款,涉及田地总计***.**亩。根据矿产公司与相关村民签订的补偿协议,其中有***.**亩须由矿产公司承担全部补偿责任,须按照每亩***斤干谷/年或按照当年自治区文件规定的粮食收购价格将***斤干谷折算现金的方式向村民进行补偿,还有**.*亩的补偿则由矿产公司与其他三家公司共同承担对村民的补偿责任,补偿标准按照每亩***斤干谷/年或按照当年自治区文件规定的粮食收购价格将***斤干谷折算现金,其中矿产公司承担**%。受让方在受让矿产公司***%的整体产权后,须按约继续向村民履行上述补偿义务。
  9. 矿产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之间存在一件关于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件,目前矿产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之间已经初步达成调解。最终调解结果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调解书或矿产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签订的调解协议为准。受让方在受让矿产公司***%的整体产权后须履行矿产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关于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纠纷导致的相关赔偿、付款责任。
  10. 矿产公司***%持股的恭城瑶族自治县矿山物资购销公司,由于历史原因,恭城瑶族自治县矿山物资购销公司自成立时起实际经营过程中不属于矿产公司管理,未纳入本次改制范围。经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批复同意现已将恭城瑶族自治县矿山物资购销公司整体产权从矿产公司划拨至桂林恭城宏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本次出让的矿产公司***%的整体产权不包括恭城瑶族自治县矿山物资购销公司的相关资产。
  11. 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的《职工安置方案》中涉及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安置补偿款项,由受让方在受让矿产公司***%的整体产权后按照《职工安置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时限进行统一支付。
  12. 受让方在成功受让矿产公司***%的整体产权后须在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矿产品开采、浮选、冶炼。
  13. 受让方在成功受让矿产公司***%的整体产权后须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万元以上的投资额,**个月内完成*亿元以上的投资额。
  14. 受让方除需全额支付受让价款之外,还须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向转让方支付****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按约履行合同,则****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一年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如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法达到约定的投资额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 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到交易所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16. 《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17.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注册地(住所)

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滨江苑九区*号楼

负责人

叶强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持有产(股)权

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恭城瑶族自治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党组(扩大)纪要(******日)

批准单位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文件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产权整体转让决议》的批复

三、交易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意向受让方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经营范围须包含有色金属矿产品开采、购销、加工。

*、必须是正常运营、证照齐全的有色金属矿山采选一体化企业,报名参加竞买时须提交尚在有效期内的其它矿山采矿许可证、矿山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安全许可证、选厂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及安全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

交易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宏桂大厦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化以正式公告信息为准。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化以正式公告信息为准。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

*、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关于县矿产公司企业改制中名下划拨土地转出让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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