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安徽-2024-12-27 00:00:00
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李庄镇李园新村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李庄镇李园新村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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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李庄镇李园新村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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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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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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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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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蒋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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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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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砀山县汇景雅苑南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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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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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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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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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同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中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玉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江苏诚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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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汽博城**栋***;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人民西路南侧红源小区;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号市政设计大厦***室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华迪时代广场 * 栋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号新汇大厦***室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银河一路北侧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 *#***号; 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街道秦郡路中铁原香漫谷*号商业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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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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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约*********.**元) |
**.**%(约*********.**元) |
**.**%(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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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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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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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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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恒 |
孙靖 |
王彦春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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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 ************ |
皖************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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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冯怀响 |
刘寿洋 |
陈保义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 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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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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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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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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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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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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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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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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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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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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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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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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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政策法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