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后续工程(秀山乡、凉亭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2-10
安徽/安庆
中标结果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后续工程(秀山乡、凉亭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安徽-2025-02-10 00:00:00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后续工程(秀山乡、凉亭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后续工程(秀山乡、凉亭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后续工程(秀山乡、凉亭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后续工程(秀山乡、凉亭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项目名称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后续工程(秀山乡、凉亭乡)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尚佳
联系方式:************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机构

怀宁县政大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号

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记录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记录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全顺建筑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合龙村合明组**号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范毛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技术负责人

汪伦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安徽瀚海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河图镇河图村干塘组***号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王赛平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技术负责人

刘鑫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安徽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阿奎利亚二组团***幢****室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张孝勤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技术负责人

方德祖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点**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姚尚佳、杨怡然,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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