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安徽-2025-02-07 00:00:00
巢湖市柘皋河流域圩口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巢湖市柘皋河流域圩口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柘皋河流域圩口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巢湖市柘皋河流域圩口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号*幢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柒拾伍万伍仟伍佰元整(¥*******.**元)
质量:合格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其他专题报告编制(如有)满足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获批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设计不同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卧牛山街道东风路***号
联系人:翟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号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号,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联系人:田科长,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