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安徽-2024-11-29 00:00:00
繁昌区繁昌窑遗址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三期项目
项目名称 |
繁昌区繁昌窑遗址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三期项目(三次)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繁昌区繁昌窑遗址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三 期项目(三次)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迎春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龙***********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幢研发车间*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云***********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文物保护主管单位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刘晓萌 |
|
证书编号:************、陕人社职字〔****)**号 |
||
证书名称: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资格证书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郛堤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鸿山墓群***、***、***本体保护展示及相关项目;阖闾城遗址龙山石城墙本体考古勘探、保护与展示项目(一期)。 |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北京凯莱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文物保护主管单位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王伟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执业资格 ,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湖北省来凤县仙佛寺石窟危岩体加固(二期)工程;舜王庙基础抢险加固二期工程;舜王庙基础抢险加固一期工程。 |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江西九丰古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文物保护主管单位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项卫兵 |
|
证书编号:************/第***********号 |
||
证书名称: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江西省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程管理)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铜岭铜矿遗址古采矿区Ι区文物遗存抢险加固保护工程;高岭瓷土矿遗址抢险加固工程;柳州城址西城墙、城壕保护修缮工程及七营北嘴城址北城墙、东城墙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七营北嘴城址北城墙、东城墙保护修缮工程)。 |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元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