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4-12-05 00:00:00
建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本材料,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建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服务范围:建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技术服务项目【包括演练场地布置、舞台搭建、大屏及音响控制系统、演练方案、脚本制作、演练过程人员、车辆、耗材、设备的准备、演练全程主持人讲解、视频拍摄、后期剪辑制作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底前,完成建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第三方原因导致项目任意一环节缺失、未达到进度要求或者应承担的工作未实施,合同立即自动终止。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公告在“建湖县人民政府建湖生态环境局(******.***.**)”发布。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周六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须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微信的方式(微信号:***********)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微信,来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领取,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
地点:建湖县湖中北路**号(建湖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
地点:建湖县湖中北路**号(建湖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建湖县人民政府建湖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正本份数:*份,副本份数:*份。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政府建湖生态环境局(******.***.**)”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
地址:湖中北路**号
联系方式:季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书香苑*幢***号
联系方式:胥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胥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