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殡仪馆0号柴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2025-01-03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殡仪馆0号柴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六安/安徽-2025-01-03 00:00:00
舒城县殡仪馆*号柴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 舒城县殡仪馆*号柴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舒城县殡仪馆*号柴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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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殡仪馆*号柴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舒城县殡仪馆*号柴油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安徽皖商能源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研究决定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变更为浙江自贸区港悦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浙江自贸区港悦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室

成交金额: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号柴油

品牌:中国石化

规格型号:*#柴油

数量:***吨(以实际需求为准)

单价:/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费率**.**%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舒城县殡仪馆

址:舒城县马河口镇幸福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话:************

五、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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