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安徽-2025-01-10 00:00:00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业主服务中心游乐、健身、康养器材设备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业主服务中心游乐、健身、康养器材设备采购(招标编号:*************)于****年**月**日**时**分举行询比采购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苏州英派斯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合肥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温州金色年华游乐玩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新地中心*座****,联系电话:储梦玲,*************。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瑞邦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