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KW平面激光切割机评审结果公示
2025-01-06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KW平面激光切割机评审结果公示
合肥/安徽-2025-01-06 00:00:00
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平面激光切割机评审结果公示 **********
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平面激光切割机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平面激光切割机评审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平面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本项目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平面激光切割机

*、项目编号:**************

*、主要内容: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平面激光切割机,详见采购文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梅塞尔切割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候选成交供应商:合肥众环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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