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EPC项目
2024-12-23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EPC项目
芜湖/安徽-2024-12-23 00:00:00

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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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城市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城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号副楼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

徐青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姓名:黄俊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绿色建筑二星级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德安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姓名:朱元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绿色建筑二星级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旭日天都安置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场维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年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名单(观湖居小区项目,中江新城****宗地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赖计学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绿色建筑二星级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东兴口岸二桥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总承包

***),雨山区****年安民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值:**.**%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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