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辽宁-2025-02-17 00:00:00
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清原部门****年*****年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华手机卖场房屋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未终止发布时间:**********
[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清原部门****年*****年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华手机卖场房屋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清原部门****年*****年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华手机卖场房屋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公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租赁*处辽宁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位于清原镇站西街,面积**平方米,用于商圈自有厅店建设所用。
二、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号文中第十九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宝街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公公司
日期:****年*月**日